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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份很多元: (1) 新樹幼兒圖書館 館長 (2) 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的講師 (3) 圖畫書《100隻豬與100隻大野狼》的文字作者 (4) 民視『快樂故事屋』節目嘉賓 (5) 台北廣播電台FM93.1 『幸福生活館』節目嘉賓 (6)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教育好夥伴』節目嘉賓 (7) 新北市書香文化推廣協會第十屆、第十一屆理事長 (8) 《書香季刊》總編輯 (9)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第54屆書香社會推動委員會委員 (10) 新北市立圖書館真人圖書 (11) 新北市圖書館選書小組委員 (12) 2017年文化部「線上主題書展——知識讀想1+N」 策展人 (13) 火金姑讀書會會長 (14) 櫻花草青少年小說讀書會會長 ◎歡迎來 FB 找我! Facebook: 蔡幸珍

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霸凌』之我見

蔡幸珍 2011.2.16


今天和朋友談到『霸凌』的問題。


我的主張是


『被霸凌的孩子』能做的改變:


(1)被霸凌的孩子常有一些特質,我認為家長和孩子要知道被霸凌的孩子是因為自己的什麼特質引發被霸凌的高機會風險,如果可以的話,設法改變自己的那些特質。



(2)培養被霸凌的孩子找到自己的強項,建立自己的信心,也增強別人對他/她的佩服度。


(3)鼓勵被霸凌的孩子找到在班級中能多幫助別人的地方,漸漸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4)家長如果能在晨光時間進入班級服務(講故事或是提供其他的服務),建立與班上同學的良好關係,同時,也博取班上同學的肯定,同學也會愛屋及烏,漸漸改善對被霸凌的孩子的態度。(唉!大概也只有全職媽媽有機會做到吧!)


(5)設法讓被霸凌的孩子心裡和身體都夠強壯,讓他自己能了解別人不能這樣對帶他,他該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能自己來處理這狀況,讓別人不敢霸凌他/她。(因為畢竟父母、老師不可能24小時保護他!)


(6)被霸凌的事件發生時,鼓勵被霸凌的孩子適度反擊,不要退讓,特別是不要隱忍,讓被霸凌的事件一再發生,最後成為一種習慣。




對『霸凌的孩子』方面能做的改善:


(1)對常霸凌別人的孩子提供關懷,了解他/她的家庭背景以及身心靈需要,適時地在他的需要上提供幫助和滿足。


(2)鼓勵常霸凌別人的孩子們成立運動方面的團隊(譬如:籃球隊)或是其他興趣團體,讓常霸凌別人的孩子們在某些方面有興趣、有能力,即便功課常常落後,但是讓他們建立其他方面的興趣和專長,也建立對自己的信心,轉移他們靠欺侮別人獲取樂趣。


(3)我認為會霸凌別人的人,常常也是被強勢的大人錯誤的對待所影響,以至於他所學到的處理方式就是霸凌別人。所以,如何教導和鼓勵他們尋求正確的對待別人的方式是他們有被合理的善待的機會,而這樣的機會往往來自於專業的輔導人員。陪有問題的孩子一段時間是非常需要愛心和智慧以及時間的。

學校、國家或教育部能做的事:


(1)增加學校的輔導室人員,以及培養有輔導專業的志工,提供霸凌的孩子以及被霸凌孩子關懷。



      我認為目前學校的輔導室資源嚴重不足,真的需要政府有意識到這樣的問題以及正確的處理態度。這絕對不是設標語、呼口號、被電話號碼就能解決的。

      國家真的是需要長期投資金錢,訓練一群又一群的有愛心的專業輔導人員,長期到各學校去駐校去陪伴這些孩子,用愛陪他們一段。



      霸凌的情況若是越早被發現,專業的輔導系統越能提早介入,越能提早給孩子改變自己的機會所以,我認為國家和教育單位有必要提供資金或是提供輔導專業的課程訓練,提高學校的輔導室人員的人數等,訓練專業的輔導志工。反之,後續付出的社會成本越高!


      不管是被霸凌的孩子還是霸凌別人的孩子需要的是大的陪伴以及讚美,而不是一味的責罵和處罰。他們最需要的是多花時間與他們相處,關心他們的輔導志工或專業的輔導人員。因為常是原來的支持系統有部份的失能。(例如:家庭功能失去或是老師已經無法處理等),所以需要額外的專業輔導人員的陪伴和支持。




      乃嘉開學的第一天就遇到霸凌事件。他在川堂玩,有一個四年級的學生,叫乃嘉給他錢,乃嘉的處理方式是不說話,趕快跑開,但是四年級的學生一直在後面追,眼看就快追上了,乃嘉心裡覺得很害怕,但是他轉頭大聲地對那學生說『停』,那四年級的學生,被他這麼一說,真的停下來,後退二三步,不再追他,乃嘉趁機趕快跑回教室。

2 則留言:

  1. 我同時也想到台灣的硬體設備做的還不錯。每每想到整修一個公園花動輒4000千萬,或是建了許多的蚊子館,花了許多的經費。

    如果能撥一些經費來培養長期投資培養各學校單位的『學校專業輔導人士』,各地方需要開設有長期的專業輔導課程,一來可以增進學校的輔導系統,提供比現在更好的服務,二來,也可以降低失業率,三來,更多的孩子可以及時被服務到,被挽回,也可以增加國家的『軟實力』。(這樣推論,會不會太快?)

    真希望政府的關愛眼光可以從看得見的硬體建設,轉向看不見的軟體服務的話,包含輔導、閱讀、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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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瑞典的林格倫用文學的力量和在報紙上長期寫文章關注的動物保護議題,終於讓瑞典訂立『林格倫法』,也就是第一版的動物保護法。她提的觀點好先進,就是即便是為了人類的食的健康或是畜牧類的動物的健康和歡樂,需要讓動物到草地吃草,而不是一年到頭關在室內裡的農倉吃乾草。

    我想說的是,政府、立委、民間人士,各有專業,但是政府、立委要謙卑、寬容以及正視民間的看法,傾聽民意,與民眾更多的溝通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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