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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幸珍老師是資深閱讀推廣者也是兒童文學作家,著有圖畫書《100隻豬與100隻大野狼》和《東沙的守護神》,譯有《傷心黑洞》和《完美》。她經常上台北廣播電台「幸福生活館」和國立教育廣播電台節目分享故事,也常常到全國各地說演故事和演講,分享書的豐富和美好! 【現任】 台北廣播電台FM93.1 『幸福生活館』節目嘉賓、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教育好夥伴』節目嘉賓、新北市立圖書館真人圖書、華岡興業基金會故事師資培訓課講師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外婆,蝸牛來了!

—新莊榮富國小203班
文:蔡幸珍 2011.11.29

讀家文化出版的『外婆,蝸牛來了!』文:林暄涵 圖:林靖子

      小時候,作者和姊姊一起住在外婆家,因為爸爸媽媽在大城市工作。每天,她跟外婆一起去工作,她幫忙外婆把砂子裝到瓶子裡。外婆家後院有棵芭樂樹,她姊姊常爬到芭樂樹上摘芭樂吃,她們家的水果大多靠這棵芭樂樹。她啃著芭樂,就會想起媽媽,因為媽媽也喜歡吃這種土芭樂。


「外婆,您在煮蔬菜湯嗎?」一句話道盡生活的困頓和艱難。 一大家子生活只靠著外婆一人微薄的薪資,外婆背負的生活重擔和煩惱,作者小小的心靈能都感受的到。外婆難過,她也跟著難過,難過的時候,她會想起媽媽,想起媽媽的時候,心裡會痛痛的,還是吃顆糖果好了,好甜喔!

淅瀝!淅瀝!下雨了。她趕緊祈禱,希望蝸牛快點來,才能加菜。有了蝸牛大餐,外婆笑得好開心,她也好開心!

看到這裡,我不禁心酸起來。畫面裡,大餐桌上只有一道菜—蝸牛大餐。那沒下雨的時候呢?吃些什麼呢?

《外婆,蝸牛來了!》中的小女孩乖巧懂事,心思細膩,想念媽媽時,難過時,會吃一顆糖,自我安慰一下,消解那種思念;也會安慰外婆,為外婆呼呼眼睛;甚至希望自己的肚子不要常常咕嚕咕嚕叫,少吃一點,減輕外婆的負擔;這女孩真是讓人心疼啊!

圖畫書以柔和溫暖的色彩,營造淡淡的幸福感,特別是最後全家因為有了蝸牛大餐,開心滿足的神情,更是令人鼻酸不捨。即便生活上不是寬裕和富足,但是外婆的愛和陪伴,讓她覺得和外婆在一起的日子,是童年最美好的回憶。

閱讀《外婆,蝸牛來了!》,讓我想起小時候和外公、外婆的相處時光。我的外婆家也有一棵土芭樂,紅心的,我的爸爸最喜歡吃軟軟的、紅心的土芭樂,外婆家門口還有一棵高高的白蓮霧樹。

暑假的時候,爸爸媽媽會讓哥哥、姐姐和我住在外婆家一陣子。在外婆家,偶爾我不想吃飯時,外婆會使出絕招。絕招一是把黑松汽水加入白飯成為汽水飯。絕招二則是埋寶藏,外婆先放一顆糖果在碗底,然後再添滿滿一碗飯,我們會趕緊把白飯吃完,再慢慢的享受那顆糖果。

說故事現場的回應:

當我說到故事中,小朋友和外婆一起去工作,幫忙外婆把砂子裝到瓶子裡,小朋友說是星砂嗎?做沙漏嗎?還是把瓶子裝入一層層不同的砂子,當做是裝飾品呢?

當我說到作者的姐姐常爬到芭樂樹上啃芭樂,看起來很像高高在上的女王。當姐姐從樹上丟下一顆芭樂時,作者卻說外婆說不能亂摘芭樂,同時,她也想起外婆兇兇的臉。作者啃著芭樂時,就會想起媽媽,因為媽媽也喜歡吃土芭樂。小朋友對芭樂很有感覺,直說他們也很喜歡吃芭樂,還說土芭樂的心是紅色的,很好吃。

提到外婆煮蔬菜湯時,我問小朋友肉比較貴還是菜比較貴呢?小朋友說肉比較貴。當小朋友看到畫面中的餐桌上只有一道蝸牛大餐時,都覺得小女孩的家很貧窮很可憐,有的說我家吃飯有4道菜,有的說有5道菜,有的小朋友說有時候還有7、8道菜的呢!

小朋友對於蝸牛也很有興趣,他們一猜就猜到下雨天時,作者抓蝸牛是為了要吃蝸牛。有的小朋友說吃蝸牛很噁心,也有的人說蝸牛軟軟的、鹹鹹的、很好吃。有的小朋友說她吃過烤蝸牛,QQ的,還有的說蝸牛有200多顆牙齒,也有小朋友說他看過很可惡的小朋友,下雨天時,把蝸牛捉起來摔在地上。一談到蝸牛,話夾子全開了。

我跟小朋友們說起我到外婆家玩的時候,外婆給我吃汽水飯和糖果飯的小故事。小朋友也熱切的回應我他們和阿公阿嬤相處的生活故事。

雅說她到阿公阿媽家玩時,她曾經幫阿嬤摘剪龍眼還有拔蘿蔔,阿嬤教她拔大蘿蔔,太小的蘿蔔不要拔。

宇說阿公帶他出去玩,也會陪他打Wii,他和阿公玩Wii的網球、高爾夫球和保齡球,他阿公很厲害。

竹說她到阿公阿嬤家玩時,阿公都會帶她去買玩具,偶爾她不想吃飯時,阿嬤就會說趕快吃飯,等等吃完飯,阿公再載你出去玩。

璇說她到阿公阿嬤家玩時,都會和弟弟到阿公家的頂樓去玩,幫阿公澆澆花、種種菜,她會和弟弟還有阿公在頂樓玩很久。

聊起到阿公阿嬤家玩,小朋友說的很開心!

《外婆,蝸牛來了!》真是一本值得大人和小孩一起共讀的圖畫書,除了閱讀這本書之外,如果大人能和小孩分享他/她的童年時光,小孩一定會聽得津津有味!

1 則留言:

  1. 我的另類觀點:

    這本書也會讓我想到『童工』的問題。
    從前,生活貧困,小孩常常需要幫忙工作,補貼家計和舒緩經濟壓力。
    現在,也還是有許多的低收入戶,還是需要提供工作機會給孩子(童工)。從前,15歲、16歲都可以結婚啦~現在真是時代不同啦!

    『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且不得於晚間8時至隔日凌晨6時工作。』
    這條規定讓讀高中的孩子(讀白天)大概是很難找到工作吧!

    『保障孩子的權益』與『低收入戶的孩子需要賺錢補貼家用的工作機會』之間,如何衡量?

    蘋果日報的網路新聞: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5/art_id/46394/IssueID/20110703/page/4

    台北市勞工局5月勞動檢查發現,家樂福雇用15歲以上、未滿16歲「技術生」超時工作,且工作到晚間11時超過最晚8時規定,上月27日開罰家樂福6萬元,並將外籍負責人移送北檢追究刑責。

    依據勞動法規,企業雇用15歲以上、未滿16歲技術生屬於童工,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且不得於晚間8時至隔日凌晨6時工作。家樂福已經是第3次被查出勞工超時工作、第4次技術生加班超時,屬於累犯,處最高罰鍰6萬元。負責人若被認定有刑責,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並科6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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